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关于颁发《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2018版)》等两部计价依据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为深化建筑业改革,完善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体系,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8号) 规定,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组织编制的《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2018版)》 和《浙江省古建筑修缮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通过审定,现予以颁发,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浙江省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试行)》同时停止使用。
